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属于上述情况的报名人员(已报名完成或审核未过)可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前提出岗位调整申请或重新提交报名审核。

 

特此公告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